犯錯變便宜了。判斷沒有。
我少寫了程式,卻沒有少工作
做工程師這麼久,最近有一個感覺特別明顯:我好像越來越少在寫程式了。大概抓一下,親手打程式碼的時間少了九成五。先說,這是我自己估的,不是量出來的數字。
可是,我的工時一分鐘都沒有少。
我現在常常同時管五個 Agent。這邊一個專案,那邊又是另一個,光是切過去,就得重新想起它現在做到哪裡。程式有人幫我寫了,我還是得跟它講要做什麼,再回頭看它交出來的東西。
同樣的工作,交接方式變了
以前接到專案,我也不是馬上開始寫。要先跟工程師、主管討論規格,沒把握的地方先試試看。PM 去問清楚客戶要什麼,整理成一張張 ticket,連時程和怎樣才算做完,都有人一起處理。
輪到我動手的時候,很多事情已經談好了。我就去查資料、寫邏輯、debug,想辦法準時交出去。
現在這些事,我可以直接跟 Agent 來回做。它查資料、提方案,也寫程式。但做到最後,有一關還是得我過:它寫的不是我熟悉的那份 code,我要先看懂,才知道能不能收。
先做再談,代價是你更容易點頭
以前走錯方向,可能要花很多時間改回來,所以動手前一定要先談清楚。現在 Agent 做得快,我會先讓它跑一版,看完再討論,錯了就改。
這樣確實快。但我自己踩過一個坑:太容易相信它做的是對的。它有時候連整個程式結構都沒讀懂,就急著給建議;我指令還沒下完,它已經開始寫了。
更麻煩的是,我也跟著變快了。結果看起來差不多,就讓它過。後來才發現,自己根本還沒想清楚,已經驗收完了。那段時間,我以為是自己變熟練,其實只是看得沒那麼仔細。
我還需要負責的三件事
- 規格:我要它做什麼,有沒有講清楚到它真的做得出來?
- 判斷:它交來的東西,看起來都很像對的。我看不看得出哪裡有問題?
- 責任:系統真的出事了,誰來簽字、誰來扛?
所以現在碰到看不懂的地方,我會繼續問,讓它講到我懂為止。有疑問就挑戰它,不要因為它回答得很完整,就當作事情已經解決。最後說可以上線的人,畢竟還是我。
公司付我薪水,已經買的不是我的執行力了,是我的判斷力——以及出事時,我的簽字。
至於那些省下來的時間到底去了哪裡,我在下一篇把一週工作拆開來算。
